2020年省考揚州面試資格復審名單
現將揚州市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時間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為1月10日至2月5日。各招錄單位資格復審的具體時間地點,由各招錄單位電話通知入圍考生本人,請考生保持手機通訊暢通。
二、資格復審對象
詳見《揚州市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公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報考資格復審名單》。
三、資格復審須提供的證件材料
報考人員應本人到場參加資格復審。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在征得招錄單位同意后,由受委托人攜帶報考人員本人手寫的書面委托材料、報考人員和受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和資格復審相關材料到場,代為參加資格復審。
1.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等;與用人單位已簽約的大學生,應提供《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議書》(已簽約的提供本人留存聯,江蘇省外高?沙該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fā)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議書》);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yè)生還須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及所在學校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江蘇省外生源的師范類2020年應屆畢業(yè)生還須提供學校同意報考的證明。
2. 社會人員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戶籍證明(印有家庭戶和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薄頁面或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書面證明)、畢業(yè)證書(學歷、學位證書)等相關證件。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經招錄機關同意,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也可在體檢前提供;其他人員還須提供縣級以上政府人事檔案代理機構的相關證明。報考人員現為待業(yè)或失業(yè)狀態(tài),還須攜帶由戶籍所在地社區(qū)(村委會)出具的待業(yè)證明或戶籍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街道)相關部門辦理的失業(yè)登記證;報考人員現已辭職或離職的,還須攜帶辭職證明、離職證明或解聘合同。
3. 取得國(境)外學歷的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
4.以第二學位證書(須全日制)專業(yè)報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雙學士學位考生,還須提供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并能在相關認證網站校驗的第二學位證書。
5. 以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身份報考的還要提供江蘇省戶籍證明、畢業(yè)證書(學歷、學位證書)、退役證、縣(市、區(qū))級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門的相關證明。
6. 經江蘇省項目管理辦公室選拔派遣,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計劃”(含外省選派的江蘇生源“西部計劃”志愿者)、“蘇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還須出具國家或江蘇省項目管理辦公室制發(fā)的志愿服務證、所服務縣(市、區(qū))項目管理辦公室出具的相關證明或《志愿者服務鑒定書》。
7. 江蘇省聘大學生村官須出具所在縣(市、區(qū))委組織部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及聘期滿3年且考核合格的證明。
8. 報考殘疾人定向職位的還須提供揚州市戶籍證明(或揚州生源相關證明),以及符合職位要求殘疾類別、等級的由殘聯核發(fā)的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9. 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
報考資格與職位要求的相關材料(如考試證書、資格證書、國(境)外學歷認證材料等),均須于報名截止日前取得,否則視為不符合相關資格要求。
上述證明材料均要求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2套),同時還需提供與網上報名系統上傳電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2張。
四、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資格復審時所提供的證件和材料必須齊全、真實、有效,且與本人網上報名填寫的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證件、證明及相關材料不齊全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政策咨詢電話:0514—87810966
揚州市公務員局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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