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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2-10 11:43:39 來源:本站整理
2022年蘇州市張家港市第一人民醫(yī)院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張家港市第一人民醫(yī)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務派遣人員1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條件等詳見《2022年張家港市第一人民醫(yī)院招聘勞務派遣人員崗位簡介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86年2月16日至2004年2月16日期間出生),具有高級職稱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76年2月16日以后出生)。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服從單位的工作安排,具有縝密的工作作風以及勤奮、敬業(yè)的工作精神;
6.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
(2)在國家規(guī)定服務期內的公務員,或有規(guī)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3)被辭退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yè)身份的工作人員;
(4)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人員;
(5)正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7)工作人員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
(8)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以及其他不宜從事相關工作的情形。
三、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核
1.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核考生須接受“蘇康碼”、防疫行程卡查驗和體溫檢測,均無異常方可參加報名。有省外行程史的應攜帶來蘇48小時內(以采樣時間為準)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證明)。
2.現場報名和審核時間:2022年2月16日上午8:30~11:00,超出規(guī)定時間不接受報名。
3.審核地點:張家港市第一人民醫(yī)院行政樓一樓第六會議室。
4.資格審核需提供材料:
(1)2022年張家港市第一人民醫(yī)院招聘勞務派遣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指本人戶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帶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學歷(學位)證書(2022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提供《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畢業(yè)生就業(yè)協議書》)、近期藍底免冠小二寸彩照2張、報名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2)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5.報名者須對照本《公告》規(guī)定的招聘崗位和招聘條件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報名者凡有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報考的,一經查實,隨時取消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四、考核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核當天考生接受“蘇康碼”、防疫行程卡查驗和體溫檢測,同時做好個人防護,自備2~3個一次性醫(yī)用外科口罩,每四小時更換一次,除身份確認外全程佩戴。
(一)01、03、04、05號崗位
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生應攜帶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至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計算總成績。如考試成績相同的,組織加試。
(二)02號崗位
采用筆試和實踐技能操作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筆試
(1)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忌鷳獢y帶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至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2)筆試的形式和內容。筆試采取閉卷筆試法,內容為與報考崗位相關的專業(yè)知識,不指定大綱和復習材料。
(3)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設50分為合格分數線,在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進入實踐技能操作人選。不足1:2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進入實踐技能操作人選,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2.實踐技能操作
(1)實踐技能操作時間、地點詳見《技能考核通知書》。
(2)實踐技能操作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設80分為合格分數線,成績不合格者不計算總成績。將筆試成績的50%與實踐技能操作考核成績的50%相加,得出報考人員總成績?荚嚳偝煽兿嗤囊怨P試成績高者在前,如筆試成績和實踐技能成績均相同的,組織加試。以上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五、體檢與考察(政審)
1.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錄用。具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處理)。
2.本單位對通過考試并且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考察(政審)?疾(政審)期間,發(fā)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按規(guī)定程序取消其錄用資格。
3.因體檢、考察(政審)不合格出現缺額時,在該崗位考核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和錄用
1.從考試、體檢、考察(政審)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在張家港市衛(wèi)生人才網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和考生監(jiān)督,期限為7個工作日。如有舉報,要求舉報者署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2.錄用人員性質為勞務派遣制,一經錄用與張家港市人力資源開發(fā)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派遣至張家港市第一人民醫(yī)院工作。如與其他單位發(fā)生人事(勞動)爭議等事項,均由本人負責協商解決。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錄用或簽約相關手續(xù)的,取消其錄用資格。
3.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錄用,錄用人員相關待遇參照同類崗位人員標準執(zhí)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勞動關系。
七、本公告由張家港市第一人民醫(yī)院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12-56919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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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上一篇文章:2022宿遷市市直教育系統(tǒng)招聘公告(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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