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201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公告
為加強全省各級機關公務員隊伍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和《遼寧省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試行)》,遼寧省委組織部、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以下簡稱“省人社廳”)決定組織2010年度省、市、縣、鄉(xiāng)四級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工作人員)工作。全省計劃招錄4391人,其中招錄公務員3465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92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4年8月16日(含)至1992年8月16日(含)期間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錄用主管機關規(guī)定的報考職位所需其他資格條件。
鄉(xiāng)鎮(zhèn)招考職位資格條件中標明招錄納入我省“一村一名大學生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遼西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以下簡稱“三個計劃”)高校畢業(yè)生的職位,屬專門招考上述“三個計劃”中本市志愿者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人員(含納入本市“三個計劃”人員及本市戶籍在我省其他市服務的“三個計劃”人員)的職位,“三個計劃”之外的人員不能報考。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政機關,在企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基層和生產一線及農村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也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納入我省“三個計劃”人員的高校畢業(yè)生,均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0年8月16日。招考職位信息表中“具有基層工作經歷”中所要求的“×年以上”均為“×年(含)及以上”。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報考,須征得報考者所在機關(單位)同意。其余人員自行解決與原工作單位人事勞動關系問題,出現糾紛由考生自負責任。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且不得報考公務員的人員,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公務員、在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研究生(論壇) 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茖W歷報考;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茖W歷報考),在2010年遼寧省公安、森林公安、監(jiān)獄勞教系統(tǒng)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中被確定為體檢、考察(政審)人選的,以及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錄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招錄職位。
根據《2008年遼寧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聘任)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遼人[2008]132號)、《2009年遼寧省各級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工作實施方案》(遼人[2009]160號)“凡經考試錄用到縣(市、區(qū))以下機關的公務員,需在新錄用機關公務員崗位工作達到三年以上,方可向各級機關流動,確?h以下機關公務員隊伍的穩(wěn)定。”的規(guī)定,2008、2009年錄用為我省縣(市、區(qū))以下機關的公務員不能報考2010年全省各級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
二、報考程序
(一)職位查詢
2010年全省各招錄機關(單位)的具體招考人數、職位簡介和資格條件等可通過以下網站查詢:
遼寧省人民政府網(www.ln.gov.cn)
遼寧人事人才公共服務網(www.lnrc.com.cn)
遼寧人事考試網(www.lnrsks.com)
遼寧省就業(yè)網(www.jyw.gov.cn)。
各市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詳見各市網站一覽表)將發(fā)布本轄區(qū)招考公告和職位信息。
對《職位信息》中的專業(yè)、學歷、資格條件以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報考人員請直接與招錄機關(單位)聯(lián)系,招錄機關(單位)的咨詢電話可以通過上述網站查詢。
為方便考生報考,公務員主管部門就報考政策、報名網絡技術和考場考務安排等事宜編制了《報考指南》,報考人員可通過遼寧人事考試網(www.lnrsks.com)查閱。(來源:揚州公務員考試網http://www.witchd.com/)
(二)報名
本次考試報名全部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報名網址是遼寧人事考試網(www.lnrsks.com)。
報考人員可按就地就近原則自主選擇參加考試的考區(qū)。報考省直(含垂直管理系統(tǒng))招考職位在沈陽參加考試的考生,可選擇“省直考區(qū)”;報考各市(含市以下)招考職位在沈陽參加考試的考生,可選擇“沈陽考區(qū)”。
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招考職位。已報考2010年遼寧省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招考(招生)職位的考生,可以同時報考2010年遼寧省各級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符合條件的職位。其中,參加政法干警定向招考(招生),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研究生(論壇) 復試等程序,被確定為擬錄取對象的,不得參加2010年遼寧省各級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面試及后續(xù)程序。
報考人員可在2010年8月17日8時至8月24日24時登錄遼寧人事考試網站,填寫報名信息,并上傳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照片審核合格后,報考人員重新登錄網上報名系統(tǒng)繳納考試費用。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信息一經確認,不允許更改,網上繳納的費用不予退還。
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考生報名時,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或與招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在面試前的資格審查中一經查實,一律取消面試資格。報名期間,有關單位將在遼寧人事考試網對報考人員提交的照片等信息進行初審,并在報考人員報名次日內提出初審意見。初審時間為2010年8月17日至25日。考生對初審需咨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詢電話,向相關部門(單位)咨詢。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人員,實行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的方式。符合減免考務費條件人員需通過網上報名并在照片審核通過后,到人事考試部門現場辦理減免考務費手續(xù)。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人員,憑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人員,憑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按屬地原則,于8月18日至20日到所在地市級人事考試部門進行審核確認,報考省直的考生到省人事考試局進行審核確認,辦理減免考務費手續(xù)。
未按期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當招考職位未達到開考比例(省直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含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統(tǒng)省本級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為1:3,市以下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為1:2)時,調整或取消該職位招考計劃,調整或取消的職位將在遼寧人事考試網(www.lnrsks.com)上公布,報考已取消職位的考生,可以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考其他符合招考條件的職位。
已繳費的報考人員,于2010年9月8日8時至9月18日8時登錄遼寧人事考試網,自行打印準考證、報名登記表(A4紙)。
打印中如遇問題,請登錄遼寧人事考試網站查詢或與遼寧省人事考試局聯(lián)系解決。
考生自報名至考試(筆試、資格審查、面試)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招考單位、考試機構聯(lián)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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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上一篇文章:宿遷市第一實驗小學公開招聘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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