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儀征市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大隊招聘簡章
因城市管理工作需要,市城市管理局所屬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大隊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特制定簡章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法規(guī);無違法違紀行為,具有良好的政治修養(yǎng)和道德品行;
(二)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五官端正,無殘疾,無色盲、無紋身,無傳染病和其他慢性疾;
(三)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12月15日及以后出生);
(四)符合《2016年儀征市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大隊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崗位條件簡介表》(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中各崗位所規(guī)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ㄎ澹┓虾喺乱(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崗位簡介
具體詳見《崗位簡介表》(附后)。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報名時間:2016年12月15日-12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報名地點:儀征市城市管理局一樓(新沿山河路8號)。
報名方式:攜帶本人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張到現(xiàn)場報名,如實填寫《2016年儀征市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大隊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報名表》。繳納考試費用100元/人。
2、資格審查
對報名人員年齡、學歷、專業(yè)等報考資格進行審查,并將審查結果通知報名者本人。
3、開考比例
各招聘崗位開考比例均為3:1。報名結束后,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shù)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按規(guī)定的程序、辦法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有關情況及時在儀征市城市管理局網站公布。
(二)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方式,主要測試行政職業(yè)能力、法律法規(guī)、寫作等。法律法規(guī)筆試范圍參考:《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六十三號)、《行政強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四十九號)、《行政訴訟法》、《城市市容和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01號)、《江蘇省城市市容和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條例》、《城鄉(xiāng)規(guī)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四號)、《江蘇省城鄉(xiāng)規(guī)劃條例》(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公告第36號)、《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39號)、《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57號)等有關內容。
筆試采用百分制計分。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
筆試時間:2017年1月7日上午。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詳見筆試準考證。
(三)面試
根據(jù)考生筆試成績,按各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3倍的比例(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shù)為準),以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含同分并列者)。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合成總成績。
根據(jù)入圍考生考試總成績,按各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其中同一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以筆試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該成績仍然相同,則另行增加筆試并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
(五)考察和公示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疾旌细裾,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儀征市城市管理局網站進行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考生監(jiān)督。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現(xiàn)計劃缺額時,均按該崗位入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xù)。獲準被聘用的人員如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聘用協(xié)議)或存有其他人事勞動關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關規(guī)定自行負責處理。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員試用期3個月, 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資格。正式聘用后,工資不低于儀征市最低工資標準,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自覺接受社會的監(jiān)督。儀征市城市管理局紀檢組、監(jiān)察室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14-89319139。
六、本簡章由儀征市城市管理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14-89319112
儀征市城市管理局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