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城市管理,按照《高郵市機關事業(yè)單位崗位聘用人員管理辦法》規(guī)定,特制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協(xié)管員簡章。
一、報考條件
1、高郵市戶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男性,身體健康,年齡35周歲以下,三級及以上退役士官可放寬至40周歲,身高1.70米以上;
4、退役軍人或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jīng)驗的畢業(yè)生。退役軍人高中及以上學歷,其他人員大專及以上學歷;
5、無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路面管理01職位:人員2名(限退役軍人);
路面管理02職位:人員2名(限畢業(yè)生)。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和資格初審、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地點、方式:
報名時間:2014年12月25日—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報名地點:高郵市城管局辦公室(高郵市盂城南路10號南三樓);
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聯(lián)系電話0514-84612299、13655250999、15152761831)。
2、報名注意事項及資格審查
每位報名者僅限報一個職位,提交的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須提交以下資料:①近期本人1寸免冠正面彩照2張;②《高郵市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崗位聘用人員報名登記表》;③身份證、畢業(yè)證書、戶口簿等原件并留存復印件。④經(jīng)本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證明。
報考資格初審工作,由城管局負責。報名期間,城管局應安排專人現(xiàn)場回答報考人員的咨詢,根據(jù)本簡章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要求和職位所需條件,依據(jù)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審查,并當場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說明理由;對填報材料不全或需報考人員補充說明的事項,應注明缺失或須補充的內容。
職位開考比例為2:1,報考人數(shù)不足職位招聘計劃則相應核減該職位招聘人數(shù)直至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
報考資格復核工作,由市人社局負責。對經(jīng)初審通過的人員依照職位和本簡章要求現(xiàn)場進行復審。凡報名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乃至聘用資格。經(jīng)復審通過的人員繳納考試費100元,于2015年1月7日到高郵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管理科領取準考證。
(二)筆試
筆試內容:(1)綜合知識(含語文、法律基礎知識),以百分制計分,占筆試成績的60%;
(2)現(xiàn)場筆錄,占筆試成績的40%。
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
筆試時間:
2015年1月10日
(三)面試
采取隊列考核和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其中:隊列考核占面試成績的20%、結構化面試占面試成績的80%。筆試結束后按各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3倍的比例(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shù)為準),以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
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四)體檢
參加面試人員,按其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合成總成績。
根據(jù)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其中同一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以筆試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該成績仍然相同,則以結構化面試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體檢工作由城管局負責。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五)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的考察工作由城管局參照公務員招錄有關考察(政審)規(guī)定組織實施,高郵市人社局負責監(jiān)督和指導。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現(xiàn)計劃缺額時,按該崗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名單由高郵市人社部門在有關網(wǎng)站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考生監(jiān)督。
(七)聘用
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xù)。由招聘單位將相關材料報經(jīng)城管局審核后,報市人社局核準并核發(fā)聘用通知書,準予聘用的人員持聘用通知書等材料辦理報到手續(xù)。獲準被聘用的人員如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聘用協(xié)議)或存有其他人事勞動關系,在聘用前,由本人按有關規(guī)定自行負責處理。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聘用核準后放棄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聘用工作按照事業(yè)單位崗位聘用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員實行6個月試聘期制度。試聘期滿經(jīng)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聘用后服務期不低于3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資格,自謀職業(yè)。聘用待遇按市政府有關“崗位聘用”規(guī)定執(zhí)行。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招聘工作堅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肅招聘紀律,嚴格秉公辦事,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監(jiān)督,及時公布考試、體檢、考核情況,并將擬聘用人員名單予以公示。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jiān)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立監(jiān)督舉報電話:市紀委(監(jiān)察局)0514-84663208。
六、本簡章由高郵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14-84666223
高郵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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