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大學廣陵學院招聘合同制財務柜面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揚州大學廣陵學院面向社會招聘合同制財務柜面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協(xié)作,敬業(yè)樂群、廉潔奉公。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相關崗位要求:財務、會計、審計、金融、財政等相關專業(yè)大專以上畢業(yè);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有連續(xù)2年及以上會計從業(yè)工作經歷(工作經歷指正式參加工作經歷,不含個人實習、兼職工作經歷,工作經歷須提供連續(xù)2年的相關從業(yè)單位勞動合同和2年不間斷相關從業(yè)單位社保繳費證明原件)。計算工作經歷的基準日期為2020年8月30日。
二、報名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時間: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至2020年10月23日16:00;
報名方式:應聘者直接將相關材料發(fā)送至學院人事處郵箱glrsc@yzu.edu.cn,發(fā)送主題請以“招聘+姓名”格式注明。
(二)報名注意事項及資格審查
1.應聘者報名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1)《揚州大學廣陵學院學院應聘人員登記表》,請在公告發(fā)布網頁上下載,并按要求認真填寫。
(2)自薦材料:提供身份證、畢業(yè)證、大專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學信網學歷驗證、各類獲獎證書、技能證書、勞動合同和社保繳費證明等證明材料掃描件;在海外取得學歷學位者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掃描件。相關證件材料在資格復審時必須提供原件。
登記表、自薦材料歸入一個文件夾壓縮打包。請嚴格按照要求填寫表格、發(fā)送郵件,不按要求和重復發(fā)送郵件者不予通過初審。
(3)被列為面試的人員另行通知,未接到面試通知者,應聘材料恕不退回。
2.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報名費。
3.凡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xiàn)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
(2)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公開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5.資格審查:
我院人事處根據(jù)招聘條件,會同招聘單位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進入考核的人員名單。對符合條件的,通過電子郵件和電話方式通知應聘人員。
三、考核
學院組成考核小組進行考核,具體考核事宜另行通知。
四、體檢考察及聘用
考核結束后,根據(jù)考核最終成績排名,按招聘崗位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人員名單,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五、公示和聘用
根據(jù)考核和體檢結果,經學校考察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揚州大廣陵學院門戶網站上公示。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由學院人事處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根據(jù)學院統(tǒng)一規(guī)定簽訂相關聘用合同。在學院規(guī)定期限內不與學院簽訂聘用合同或提供不了與原單位解除關系證明的,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按照國家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中止聘用關系。
六、招聘政策咨詢
揚州大學廣陵學院人事處負責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詢。
咨詢電話:0514-87993916
七、招聘工作監(jiān)督
揚州大學廣陵學院紀委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jiān)督。
紀檢監(jiān)督電話:0514-87993979
揚州大學廣陵學院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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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上一篇文章:江蘇師范大學2020年公開招聘專業(yè)技術人員公告(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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