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工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2022年招聘專職輔導員公告
揚州工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是省教育廳主管的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位于揚州市華揚西路199號。為更好地選拔優(yōu)秀適崗人才,充實人才隊伍,優(yōu)化師資結構,揚州工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優(yōu)秀人才。根據《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規(guī)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協(xié)作,敬業(yè)樂群、廉潔奉公。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研究生學歷,碩士以上學位。
(五)年齡要求為:35周歲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報考人員如具有5年以上高校專職輔導員工作經歷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即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六)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yè)等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在高校就讀期間擔任主要學生干部1年及以上。
(2)有1年及以上高校專職輔導員工作經歷。
(3)有3年及以上企事業(yè)單位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經歷。
主要學生干部指在本科或研究生階段擔任正副班長、團支部書記、黨支部書記,在院系級團委、學生會、研究生會、社聯任正部長及以上學生干部,在校團委、學生會、研究生會、社聯任副部長及以上學生干部,校級社團(協(xié)會)負責人。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擔任專職書記、副書記,或在紀檢和黨辦、組織(人事)、宣傳、統(tǒng)戰(zhàn)等黨的工作部門中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會、共青團、婦聯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專職從事思想教育或職業(yè)道德建設工作。
(七)本次招聘的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22年8月31日前畢業(yè)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yè)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yè)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應屆畢業(yè)生崗位。
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同期畢業(yè)人員,指在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與國內應屆畢業(yè)生同期畢業(yè)的留學人員,同期畢業(yè)的時間要求與國內應屆畢業(yè)生一致。
招聘崗位涉及計算學生干部任職經歷、工作經歷的截止日期為公告發(fā)布之日。工作經歷指正式參加工作經歷,不含個人學生時期實習、兼職工作經歷。
(八)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報名
(一)報名時間、地點、方式
應聘人員通過“江蘇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平臺”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名網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
1.報名、照片上傳:10月11日9∶00-10月20日16∶00;
2.資格初審:10月11日9∶00-10月21日16∶00;
3.陳述申辯:10月11日-10月24日期間9∶00-16∶00;
4.對初審異議的處理:10月11日9∶00-10月24日18∶00;
5.繳費確認:10月11日9∶00-10月25日12∶00。
(二)網上確認
1.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節(jié)假日順延)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招聘部門(單位)資格初審。
2.本次公開招聘收取報名費100元,通過初審后的應聘人員進行網上支付,在網上繳納報名費100元。通過初審并且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報名成功后,因個人原因不能參加考試考核,報名費用一律不退。
3.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要求繳納報名費而未繳的視為報名無效。
(三)網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請在規(guī)定時間到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下載、打印準考證。具體下載、打印準考證時間將在揚州工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網站(www.ypi.edu.cn)公布,請及時關注。打印中如有問題,請撥打電話:025-52616712。
(四)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學習及工作經歷”欄中,如以“擔任主要學生干部1年及以上”條件報名的須寫明擔任職務及起止年月,以其他條件報名的要寫明符合擔任職務(或工作經歷)及起止年月。因未準確或未按要求填寫個人信息以及與報考條件有關的相關信息,導致初審、資格復審不能通過或不能參加考試的,后果自行承擔。經查實應聘人員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對應聘人員立即取消應聘資格。
2.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并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上公告。應聘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在2022年10月26日9:00-16:00(繳費確認后,打印準考證前)登錄到江蘇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平臺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3.應聘人員只能從崗位表選擇一個崗位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可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要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勿報名應聘:
①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
②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yè)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③新《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fā)布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yè)單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④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guī)定(含協(xié)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的人員。
三、考試科目、時間和實施辦法
(一)考試時間和地點將在揚州工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網站(www.ypi.edu.cn)公布,應聘人員須及時關注網站信息,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核,否則視為放棄資格。
(二)考試考核方式為:筆試、心理測試、面試。
1.筆試:結合招聘崗位實際工作要求,從高校輔導員工作實際所需要的基本理論、基礎知識和基本應用能力等方面進行考查,不指定大綱和教材。筆試60分為合格(總分100分)。在筆試合格者中,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聘用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心理測試、面試的人員,人數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參加下一輪考核名單。筆試成績將在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揚州工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網站(www.ypi.edu.cn)進行公布,應聘人員可憑身份證號查詢。
2.心理測試:主要以在線答題、訪談形式測試應聘人員心理健康狀態(tài)和素質能力。本項為考察項,不計入總成績。進入面試人員姓名、筆試成績、崗位、排名將在在揚州工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網站(www.ypi.edu.cn)進行公布。
3.面試:按照學校自行制定的辦法執(zhí)行,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要的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和綜合素質,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60分為合格(總分100分)。
4.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如出現總成績同分的情況,排序以面試成績較高者為優(yōu)先;如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同分,采用面試加試確定排序。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在心理測試、面試前進行,復審不通過人員不得參加心理測試、面試。復審時須查看應聘人員有關材料的原件,并提交一份復印件。以下材料根據應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復審具體時間和要求將在揚州工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網站(www.ypi.edu.cn)提前發(fā)布通知。
1.身份證;
2.學歷、學位證書: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教學科研機構學習人員另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證明;應屆畢業(yè)生(國內)另須提供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和未簽訂的就業(yè)協(xié)議書原件。
3.學生干部經歷:班級、院(系)級主要學生干部經歷須由院(系)級黨組織出具證明,校級主要學生干部經歷須由學校團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學生工作處(部)出具證明,證明中須明確任職職務和任職起止年月;
4.工作經歷證明:高校專職輔導員工作經歷證明由高校校級人事部門出具,企事業(yè)單位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經歷證明由所在單位黨委或黨總支出具,證明中須明確任職職務和任職起止年月;
5.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證明:須由應聘人員所在學院或者所在單位黨組織出具證明;
6.資格審核時或崗位條件中要求的其它證明材料。
資格復審材料不全者、復審不通過者,取消考核資格。資格復審通過者方可參加面試,凡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面試資格,根據筆試成績排名從筆試合格者中依次遞補參加面試人員。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聯系方式無法與其取得聯系或經聯系表示放棄應聘的,均作為放棄應聘處理。
四、體檢、考察
考試結束后,根據總成績計算方法確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在各單項考試(測試)合格人員中,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組織考察,并根據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崗位編號、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yè)、畢業(yè)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因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的,或擬聘用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或擬聘用人選明確放棄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導致聘用崗位空缺時,由學校決定一次性遞補。聘用審批或者備案后不再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后,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并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規(guī)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經聘用須在本校輔導員崗位服務5年以上(含試用期),服務期內不得調動或在校內交流到非輔導員崗位。
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學校取消聘用資格:
1.聘用審批后,在用人單位規(guī)定期限內不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
2.聘用審批后,在職人員提供不了與原單位解除關系證明。
六、招聘政策咨詢
揚州工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人事處負責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詢。
咨詢電話:0514-87433021、87433015
七、招聘工作監(jiān)督
揚州工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紀委辦公室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jiān)督。
監(jiān)督電話:0514-87433022
八、招聘工作舉報
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接受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舉報。
1.江蘇省教育廳
舉報信箱:jytrsc@ec.js.edu.cn,
舉報電話:025-83335135。
2.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舉報信箱:js_sydwgkzp@163.com,
舉報電話:025-83230723。
九、技術支持
1.系統(tǒng)注冊、登錄咨詢電話:025-83278731
2.報名技術支持電話:025-52616712
揚州工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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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上一篇文章:南京理工大學2022年招聘輔導員(博士專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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